6月15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正式施行。自然资源部明确四种矿业权出让收益减免情形:勘查开采低品位难选冶矿产、综合开发利用成效显著、依法组织应急性开采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同时取消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改为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和占用费。
6月15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正式施行。自然资源部明确四种矿业权出让收益减免情形:勘查开采低品位难选冶矿产、综合开发利用成效显著、依法组织应急性开采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同时取消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改为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和占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