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争2028年年底90%的持证在产大型矿山达到绿色矿山标准
近日,甘肃省自然资源厅联合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管理厅、省财政厅等17部门印发实施《甘肃省绿色矿山建设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推动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方案》提出绿色矿山建设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进度安排和保障措施,明确到2028年年底,全省90%的持证在产大型矿山、80%的中型矿山达到绿色矿山标准,鼓励小型矿山积极参与创建;累计建成18座智能化绿色矿山,推动一批矿山信息化、智能化改造,持续提升矿山“三率”水平,确保绿色矿山数量质量双提升。
《方案》提出建立绿色矿山储备库。省自然资源厅每年年初印发年度建设方案并动态调整;动态修订地方标准,拓展矿种覆盖与细分领域规范,鼓励制定多元标准;强化科技创新,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培育矿业领域新质生产力;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落实增值税、资源税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名录内矿山销售低品位矿产品(金除外)免征资源税;创新金融支持,推动项目纳入“甘肃信易贷・陇信通”平台,推广绿色信贷,支持发行绿色债券与科创债券,培育上市后备企业;严格动态管理,按“双随机、一公开”开展不低于10%的抽查核查,砂石土类矿山每三年专项实地核查,完善管理系统,实现线上全流程管控。
《方案》强调,将绿色矿山建设成效纳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对未完成目标的市县暂停下一年度矿产资源规划调整;加强评估管理,联合共建部门定期开展评估机构抽查,落实“动态考核+黑名单”制度。
近年来,甘肃厅通过部门协同、企业主建、第三方评估的多元机制,持续推进全省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已建成绿色矿山194座,其中国家级22座、省级172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