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县仁义镇白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 区域:湖南郴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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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 地理位置:桂阳县仁义镇白云村
  • 起始价:2007.9万元
  • 更新:2024-02-01 09:27
  • 到期:长期有效
详细说明

(公告文号:郴矿挂告字〔2024〕第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交易规则》(自然资规〔2023〕1号)《湖南省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挂牌方式出让桂阳县仁义镇白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场所:郴州市北湖区青年大道6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郴州市苏仙区郴县路城投大厦主楼3楼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桂阳县仁义镇白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    

地理位置:桂阳县仁义镇白云村

面积:0.1024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X    Y    

1    2854527.526    38366390.213    

2    2854625.187    38366700.534    

3    2854704.067    38366658.834    

4    2854743.817    38366797.384    

5    2854891.877    38366559.544    

6    2854869.107    38366334.173    

*    +314m    +240m    

资源储量:436.5万吨

开采标高: +314米至 +240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根据《桂阳县仁义镇白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评审意见书(郴自然矿开发评字〔2022〕03号),拟设采矿权设计露天开采,生产规模60万吨/年。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取得矿权后应按规范编制生态保护修复方案,计算矿山生态修复所需并计入企业生产成本,设立基金三方监管专户,足额存入基金,按照“边开采边修复”的原则履行修复义务。

拟出让年限:8.3年    (含基建期1年)

起始价:2007.9万元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竞买人应为未纳入失信企业名单(含法定代表人,出具中国人民银行信用证明)和安全生产失信黑名单(含法定代表人)的独立法人企业(出具企业所在地应急部门的证明)。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4年03月04日—2024年03月15日     

网上地址:http://gt.czggzy.net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挂牌出让文件从网上下载获取。竞买人自2024年2月6日起可通过浏览器登陆郴州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平台网站(http://gt.czggzy.net),进入网上交易系统页面,再点击“采矿权”按钮,进采矿权资源列表,即可浏览、查阅和下载拟出让的采矿权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4年03月04日—2024年03月13日

申请报名方式:挂牌出让文件从网上下载获取。竞买人自2024年2月6日起可通过浏览器登陆郴州市自然资源网上交易平台网站(http://gt.czggzy.net),进入网上交易系统页面,再点击“采矿权”按钮,进采矿权资源列表,即可浏览、查阅和下载拟出让的采矿权挂牌出让文件。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按“不低于起始价”和“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风险提示

采矿权投资存有不可预计的风险,挂牌出让文件所表述的资源储量及开采技术条件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异,申请人提交申请并参加竞买,即视为对采矿权现状和出让文件已完全认可并自愿承担全部风险责任。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出让的采矿权存有异议的,应在挂牌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对出让交易程序存有异议的,应在挂牌截止前以书面方式向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事实的;(二)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违法、违规手段竞得的;(三)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竞得人逾期未缴纳应缴采矿权出让收益和相关费用、不接受本公告相关内容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结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出让人再次组织出让,出让收益差额部分由原竞得人补足。

十一、其他内容

(一)竞得人不得有未履行矿业开发保护义务的记录(包括已有矿山履行地质灾害治理义务、生态修复义务、相关规费缴纳或缴存义务等内容)。 (二)竞得人应严格按照湖南省绿色矿山标准要求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并在正式投产满1年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自评报告并申报省级绿色矿山。 (三)采矿权受国家产业政策或者矿产资源规划调整的影响,竞得人需接受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环境保护等要求,及对特定采矿方法、选矿方法的限制。 (四)竞得人在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时,必须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资源开发利用、环保、安全等条件。 (五)净矿出让成本共计421.11万元(前期工作编制费用24.74万元,原矿山固定资产评估价值396.37万元),此净矿出让成本不参与竞价。竞得人须在签订《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将前期工作编制费用24.74万元转账至以下账户:(户名:桂阳县国库集中支付核算中心,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桂阳支行,银行账号:4300 1512 0700 5250 2012)(转账时备注:桂阳县自然资源局净矿出让成本),将原矿山固定资产费用396.37万元转账至原采矿权人账号(户名:桂阳县仁义镇石头岭采石场(普通合秋);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银行卡号:1911102009100025914)。若原采矿权人竞得,原矿山固定资产费用无需支付。竞得人凭净矿出让成本缴款凭证、原矿山固定资产缴款凭证、《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其他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挂牌结束通过竞买资格审查后的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本公告在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同时发布。出让人咨询电话:0735-2362369,挂牌人咨询电话0735-2369360。

本公告在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郴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0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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