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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印发的通知将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调整为压覆战略性矿产资源审批,明确战略性矿产资源原则上不得压覆。审批时限由原来的 20 个工作日缩短至 10 个工作日,不再要求在报送审批前完成评估报告评审备案,原国土资发〔2010〕137 号文同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