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土地复垦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厅于2026年7月9日对《陕西陕煤澄合矿业有限公司董家河煤矿分公司矿区生态修复方案》,2026年7月3日对《横山区波罗镇槐树峁煤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2026年6月26日对《子长县羊马河矿业有限公司羊马河煤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子长市永兴煤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2026年6月18日对《陕西佳成矿业有限公司山阳县水草坪钒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神木市恒瑞源矿业有限公司神木市恒瑞源煤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2026年5月22日对《陕西金贵矿业有限公司洛南县葫芦沟金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商南县泰铭钒矿有限公司白鲁础钒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2026年5月9日对《汉中勉县尧柏水泥有限公司勉县灯盏窝水泥用灰岩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上述9个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及评审意见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公示日起7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的可向省自然资源厅反馈。以单位名义反馈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8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