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日照市阳光海岸生态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这是日照市首部针对阳光海岸生态保护的地方性法规,旨在加强阳光海岸生态保护与修复,规范自然资源管理与利用,为持续擦亮“蓝天、碧海、金沙滩”城市名片提供法治保障。
日照拥有优质海岸线,28公里阳光海岸绿道串联多处景区与湿地,成为市民休闲亲海的重要空间。然而,随着城市发展与亲海需求持续增长,阳光海岸保护管理中存在的职责不清、约束不足、开发与保护失衡等问题日益凸显。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日照重要指示精神,系统解决阳光海岸生态突出问题,日照市立足实际,制定出台专项法规,推动海岸保护由分散管理、行政推动向系统治理、依法管护转变。
《条例》共六章四十四条,适用于阳光海岸范围内从事规划建设、资源管护、生态修复、污染防治和经营管理等与生态保护有关的活动。所称阳光海岸,指南至海龙湾、北至两城河口、西至碧海路、东至海岸线向海一侧延伸至五千米等距线的围合区域,以及日照海滨国家森林公园。
生态保护与修复是《条例》的重中之重。针对沿海防护林,《条例》明确禁止毁林开垦、采石采砂等行为,只允许进行抚育更新性采伐,并须在采伐后当年或次年内完成更新造林。针对沙滩这一日照的“金字招牌”,《条例》要求制定保护和治理修复计划,严禁擅自开采海砂、损毁礁石、捡拾带离卵石。此外,湿地生态修复、防止海水倒灌、禁止新增取用地下水等也均被写入法规,成为刚性约束。
在污染防治方面,《条例》打出一套“组合拳”:完善市政污水管网,禁止设置污水直排口;建立海洋垃圾监测、清理制度,完善接收、转运、处理体系;规范餐饮油烟排放,禁止在划定区域外露天烧烤;渔港、码头、船舶修造厂等单位须防止污染物入海。这些规定直指海岸带环境治理的薄弱环节,力求从源头上守护近岸海域的洁净与美丽。
在管理与利用方面,《条例》提出科学规划公共空间和服务设施,因地制宜建设生态停车场。阳光海岸绿道禁止机动车驶入(执行公务和专业作业车辆除外),沙滩同样禁止机动车驶入。露营活动须在划定区域内进行,遵守防火和垃圾清理规定。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须在专用区域停放,运营企业须及时清理违规车辆。同时,推行智慧监管,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实行动态监测,提升管理效能。
为确保法规落地见效,《条例》明确实行政府主导、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共同参与的保护体制。专设法律责任章节,明确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须依法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条例》的出台,是日照市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日照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标志着阳光海岸生态保护从行政推动迈入法治规范的新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