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将西安市7个县级行政区纳入陕西省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白名单管理的公告

   2026-04-07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350
核心提示:陕自然资公告〔2026〕282号按照《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白名单管理规则(试行)>的通知》(陕自然资发〔2

陕自然资公告〔2026〕282号

按照《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白名单管理规则(试行)>的通知》(陕自然资发〔2023〕49号)规定,现将西安市新城区、未央区、阎良区、高陵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等7个县级行政区纳入陕西省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白名单管理,区域内建设项目可不再办理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相关手续。现予以公告。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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