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矿产资源开采方案编制和审查工作的通知》(陕自然资办发〔2025〕339号)有关规定,受省厅委托,陕西省矿产资源调查评审中心组织专家对《陕西双龙煤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双龙煤矿开采方案(变更)》进行了审查,同意通过评审,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如对该审查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向省厅矿权处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省厅联系电话:029-84333285,地址:西安市莲湖区劳动南路180号。
附件:
1、《陕西双龙煤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双龙煤矿开采方案(变更)》专家审查意见.pdf
2、《陕西双龙煤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双龙煤矿开采方案(变更)》评审专家责任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