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贵州省自然资源厅获悉,近年来,贵州省全力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截至去年底,全省共完成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面积5060.96公顷,圆满完成“十四五”目标任务,为下一阶段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2021年,自然资源部组织开展全国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核查工作,初步查明贵州省亟需修复治理的历史遗留矿山图斑5815个,面积5453.1公顷,涉及矿种27种,以建筑用砂、煤矿和铝土矿为主。贵州省是我国的矿产资源大省,矿产开发历史悠久,历史遗留矿山基数大、修复治理任务重,加之省内喀斯特地貌分布广泛、历史遗留矿山单点面积小,修复治理难度也相应增加。为此,贵州省多措并举、系统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
健全政策机制,强化工作保障。贵州省成立由分管省领导任组长的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协调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生态修复各项工作;编制《贵州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构建“一源一城、两带两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格局。同时出台多项管理办法与支持政策,推动生态修复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开展。
强化系统谋划,夯实资金保障。贵州省印发《贵州省“十四五”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行动计划》,分解落实5000公顷修复治理任务,明确八大重点工作;成功申报武陵山区、苗岭山脉、南北盘江流域等国家级示范工程,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2021年以来,全省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累计投入资金约19.89亿元,其中争取中央资金11亿元,统筹地方及社会资金8.89亿元,形成“中央+地方+社会”的多元化投入格局。
注重数字赋能与科技支撑。贵州省全面摸清矿山土地利用、权属状况及地质环境安全等基础情况,实行“一矿一策”分类修复;建立省市县三级共享的历史遗留矿山数据库,实现精准施策、精准治理。积极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方法,运用“天-空-地”一体化监测体系跟踪评估修复成效,并成立由院士牵头的专家咨询委员会,强化人才与技术保障。
据悉,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将贯彻落实新修订的矿产资源法及省级相关法规,创新“互联网+遥感”长效监管模式,着力打造矿山生态修复“贵州模式”,为美丽中国建设贡献贵州经验。(中国矿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