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咸阳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议事程序,提升审议工作质量与效率,近日,《咸阳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规则》(以下简称《审议规则》)正式出台,标志着咸阳市规划编制与管理工作迈入“规范化、标准化”新阶段。
《审议规则》清晰划定了包括空间规划、资源管理、建筑景观、市政交通、土地招拍挂、文化旅游在内的6大类共26项事项的审议范围、申报程序及相关要求。根据各类议题的审议重点,全面规范议事工作标准,逐一明确申报条件、流程与材料要求,形成“申报—论证—审议—反馈—归档”全链条闭环管理程序。
《审议规则》突出会前审查,规定所有议题须提前完成专家评审、意见征询、部门审查等前置程序后,由申报单位向市规委会正式申报。同时,《审议规则》进一步规范审查反馈机制,明确市规委会的审查职责,对未通过审查的议题须出具具体修改意见或退回理由,由申报单位按要求完善后重新报送。通过前置把关与闭环管理,从源头提升议题审议质量。
《审议规则》的出台,将有力促进咸阳市国土空间规划决策的科学性、规范性与公平公正,为规划支撑引领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咸阳市局肖秋舞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