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长江中游等地区87市发预警!施工工地、砂石生产运输等或将受到管控!

   2026-01-30 中国环境20
核心提示:据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跟踪监测,1月下旬以来,我国中东部地区PM2.5污染过程持续发展,近日污染程度进一步加重。1月25日全

据大气污染防治攻关联合中心跟踪监测,1月下旬以来,我国中东部地区PM2.5污染过程持续发展,近日污染程度进一步加重。

1月25日全国PM2.5浓度分布。图源自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本次污染过程自1月21日起逐步发展。1月25日,京津冀中北部、山东中部、江苏大部污染形势有所缓解,但晋冀鲁豫交界地区中重度污染形势仍未改善。

为应对本次跨区域重污染,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长江中游等地区共87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

其中,河南安阳、鹤壁、新乡及河北邢台启动红色预警(Ⅰ级),天津及河北多地启动橙色预警,江苏、浙江部分城市启动黄色预警。

1月25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和长江中游地区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情况。图源自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在重污染天气期间,为有效削减污染物排放、缓解环境压力,水泥、钢铁、焦化等重点高耗能工业企业常面临严格的生产调控措施,例如限产、停产或错峰生产,通过降低生产负荷减少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产生;同时,这类企业原材料及产品运输多依赖重型柴油货车,受重污染天气交通管制影响,运输频次、路线会受到限制。

以河北省邢台市为例:

自2026年1月24日14时起,邢台市由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升级为红色预警(Ⅰ级),其中强制性减排措施如下:

(一)工业企业管控措施

1.全市工业企业按照《邢台市2026年1季度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固定源清单》红色(Ⅰ级)应急响应减排措施要求,严格落实到位。重点排污单位中实施自主减排措施的,参照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编制技术指南》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25〕314号)要求,以预警发布前10个正常生产日日均排放量为基数,在基数之内自主采取减排措施,不得超基数排放(含正常工况排放量和启停机等非正常工作况排放量)。

2.对50个重点行业新验收未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企业按所属行业绩效最低等级进行管理;对50个重点行业之外新验收未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涉气企业按《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邢政办字〔2024〕11号)中规定的一般工业企业进行管理。

3.营业面积5000平方米以下包含涂装工序但未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汽车、摩托维修服务业,停止调漆、喷涂、烘干、打磨工序。

(二)施工工地管控措施

①加强矿山、施工工地和交通扬尘控制。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依法停止露天作业(参与绩效评级的企业,按照绩效评级措施执行);

②除应急抢险(纳入施工扬尘源应急豁免清单内的工程)外,原则上,施工工地依法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道路设施防腐、道路沥青铺装等施工作业;

③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依法禁止上路;

④利用“基坑气膜”等密闭施工方式,且使用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运输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无可用型号的可使用最严排放标准燃油机械)的施工工地,可自主采取减排措施。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更多>相关评论
暂时没有评论,来说点什么吧
更多>同类矿业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矿业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用户协议  |  隐私政策  |  版权声明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违规举报
陕ICP备202301158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