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自然资源部门强化要素保障助推重大项目加速落地

   2026-01-30 中国自然资源报30
核心提示:寒冬时节,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海塘安澜工程(龙江路至南口大桥段海塘)建设现场,工人们正抓紧时间拆除施工区域的建筑物,一派繁

寒冬时节,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海塘安澜工程(龙江路至南口大桥段海塘)建设现场,工人们正抓紧时间拆除施工区域的建筑物,一派繁忙景象。“该工程涉及项目用地、用林2项审批事项,以前要先取得林业用地许可,再申请项目用地,我们之前计划用时半年完成审批。”该项目负责人表示,“现在得益于联动审批,用地用林可以同步报批,去年9月初上报省自然资源厅,9月底就拿到了批复,审批效率非常高。最近我们拿到了开工批复,将抓紧筹备正式开工。”

这只是浙江省自然资源部门强化要素保障、助推重大项目加速落地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该省自然资源部门坚持“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到哪里,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就跟进到哪里”,持续向改革要动能、向服务要效能,精准高效做好资源要素配置,进一步强化重大项目保障,全力支持经济大省挑大梁。

让项目稳落地快见效

重大项目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加速器”。去年以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坚持围着项目转、盯着项目干,大力实施省重大产业项目、中小企业发展、民生共富、重大基础设施、乡村振兴等5个用地服务保障专项行动,深化全省“百大项目”用地报批集中攻坚行动,确保资源要素跟着好项目走。去年,浙江省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工程444个新建项目全部落实用地保障;160个“百大项目”全部落实用地保障,用地总面积10.6万亩,涉及投资额3614.11亿元。

为快速精准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建设,2022年起,浙江省自然资源部门深入实施“百大项目”用地报批集中攻坚行动,千方百计促进重大项目稳落地、快见效。其中,金华市自然资源部门实行“一案一策”“双周调度”“三色预警”等机制,推动用地报批提质增效;衢州市自然资源部门实行“用地红线优化联审”,通过“容缺受理﹢当日办结”等举措助推重大项目落地建设;台州市自然资源部门以“服务效能能优尽优、审批速度能快尽快”为目标,采取提前介入、主动服务等方式,有效保障重大项目落地。

联动审批提质增效

一个建设项目要落地,既有可能使用耕地,也有可能同时使用林地、草地等,按照原有做法,存在着不同部门多头审批、经营主体多头申报、重复提交申报材料等问题。

去年,浙江省紧紧抓住自然资源部派出服务经济大省挑大梁蹲点服务工作组的契机,搭上自然资源部创新推出的报批“直通车”,同步积极探索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一件事一次办”实现路径,让重大项目加速落地见效。

同时,浙江厅、浙江省林业局组建工作专班,强化省市县协同,整合踏勘查验、公示公告、组卷上报、批文下发等工作环节,创新推出“八个一”联合审批机制,即构建“一张数据底图”、开展“一同综合论证”、开展“一并选址会审”、组织“一次现场踏勘”、实行“一并公示公告”、应用“一套申报材料”、实现“一个窗口对外”、推进“一个平台联办”。

随着联动审批不断深入,在自然资源部蹲点服务工作组的指导下,浙江省自然资源部门不断推动审批范围向外拓、综合论证向深探,让更多重大项目推进工作保持“快节奏”。台州市玉环海洋经济转型升级示范区扬帆路(安澜路至新街路)工程仅用时7个工作日即取得建设用地和用海批文,成为全国首个实现用地用海联合审批的项目;绍兴市新昌工业园区丁山路新建工程成为全省首个建设用地和占用林地联合审批项目,仅用时4个工作日;嘉兴市海盐县海塘安澜工程(黄沙坞至长山闸段海塘)项目通过用地用海及湿地公园与风景名胜区“一次性综合论证”,大幅压缩审批时间,显著提升工作效率……

此外,浙江省自然资源部门积极争取自然资源部支持,实现省级“随报随审”、部级“即报即批”,进一步压缩报部用地预审等审批时限。该省实行用地用林用草用海联动审批以来,申报材料精简40%,审批时间提速60%。

全力推进“缩差共富”

之江大地,“千万工程”历久弥新。近年来,浙江省坚持以“千万工程”牵引城乡融合发展,加快缩小城乡差距、地区差距、收入差距“三大差距”,推进共同富裕先行示范,统筹做好“强城、兴村、融合”三篇文章,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推动城乡一体融合高质量发展。

实现“缩差共富”,重在产业、抓在项目。此前,有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乡村振兴项目等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导致难以落地,制约了现代农业全产业链建设。

“我们村的高山荒野茶,不仅分布广,品质也很好。”丽水市云和县赤石乡杭汀村的村干部表示,村里曾想依托高山荒野茶这一独特资源,新建一幢荒野茶技术指导服务站,用于茶叶展示、仓储、研学、制茶培训等。但该项目比较特殊,属于城镇开发边界和村庄建设边界外未编制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和村庄规划的建设项目,难以落地建设。无独有偶,该县安溪畲族乡安溪村的项目也遇到了类似问题。

民有所呼,政有所应。去年8月,浙江厅印发《浙江省特殊建设项目规划落实方案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以符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用途管制规则为前提,在城镇开发边界外未覆盖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和村庄规划的区域内开展特殊建设项目建设的,自然资源部门可以依据经县级以上政府批准的特殊建设项目规划落实方案作出规划许可。

有了政策指引,杭汀村、安溪村的项目加速推进,《云和县赤石乡杭汀村荒野茶技术指导服务站项目规划落实方案》《云和县安溪畲族乡安溪村林下经济技术指导服务站项目规划落实方案》日前获批,为项目落地提供了规划许可依据。《办法》实施以来,该省150余个项目因此得到保障,为各地缩小“三大差距”奠定坚实的基础。

之江潮涌,奋楫争先。围绕产业转型升级、乡村全面振兴、增进民生福祉等,浙江省自然资源部门将坚持“抓项目、强服务、提质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好“两统一”核心职责,为经济大省挑大梁提供更强有力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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