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自然资公告〔2026〕99号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土地复垦条例》及有关要求,《汉阴县鹿鸣金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铜川市耀州区玉金矿业有限公司玉金煤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陕西神能乾安煤化矿业有限公司神木县孙家岔镇神能乾安煤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神木市孙家岔镇刘石畔村阴湾煤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陕西旬邑青岗坪矿业有限公司旬邑县青岗坪煤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公示期内无异议,现予公告。
方案实施所在地的市、县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对矿山企业落实方案的监督指导,确保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按期完成。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