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土地复垦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和《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陕国土资环发〔2017〕11号)要求,我厅于2025年6月27日对《安康市金峰矿业有限公司旬阳县小河金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2025年8月1日对《府谷能源投资集团五一矿业有限公司陕西省府谷县京府八尺沟煤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2025年8月15日对《神木市朝源矿业有限公司神木市朝源煤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2025年8月22日对《府谷县能东煤矿有限公司府谷县老高川乡能东煤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2025年9月25日对《榆林市上河煤矿榆林市榆阳区上河煤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上述5个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及评审意见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公示日起7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的可向省自然资源厅反馈。以单位名义反馈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11月5日
联系地址:西安市劳动南路180号
联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
邮编:710082
联系电话:029-84333044
相关附件:附件1:安康市金峰矿业有限公司旬阳县小河金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附件2:府谷能源投资集团五一矿业有限公司府谷县京府八尺沟煤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附件4:府谷县能东煤矿有限公司府谷县老高川乡能东煤矿有限公司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附件3:神木市朝源矿业有限公司神木市朝源煤矿朝源煤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附件5:榆林市榆阳区上河煤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