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首个采矿权“双证”颁发

   2025-09-19 青海日报250
核心提示:9月16日,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向格尔木生光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颁发了首本电子版及纸质版不动产权证书(采矿权)和采矿许可证。新修订

9月16日,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向格尔木生光矿业开发有限公司颁发了首本电子版及纸质版不动产权证书(采矿权)和采矿许可证。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正式实施以来,青海省成为全国首批落实要求、实现矿业权不动产登记和勘查许可登记“两证分离”的省份之一。

新矿产资源法实施以来,省自然资源厅坚持“一网通办”模式,通过更新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升级改造矿业权管理系统,优化审批流程,提升服务效能,推动新旧政策无缝衔接,实现青海省矿业权登记由“一证两权”向“两权两证”的根本转变,更好维护了矿业权人合法权益。

从“审批登记”到“物权登记”,在以往“一证载两权”的制度下,勘查、采矿许可证产生同时承载物权与行政许可双重功能的弊端,新矿产资源法打破以往管理模式,实现矿业权物权和行政许可相分立的制度,结束了“一证载两权”的历史。不动产权证书和勘查、采矿许可证书的分离,是此次修法的核心亮点之一。新修订的矿产资源法第二章明确了矿业权登记的法定程序和效力,强化了矿业权的物权属性,不仅能有效保护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助于进一步理顺矿业权管理思路,实现市场在矿产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为矿业权的物权属性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

从“一证管两权”到“权证分离”,省自然资源厅将以此次颁证为新起点,坚定不移推进矿业权“权证分离”改革走向深入,确保新旧管理模式平稳过渡、无缝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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