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煤安监行管〔2020〕16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有9处煤矿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一级直接延期条件,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对公示煤矿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书面材料邮寄(或传真)到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全基础司。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方便核实。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100713);
联系人及电话:贾宏,010-64464750、64463431(传真)。
附件:拟命名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一级达标煤名单
2024年10月2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 第2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22号《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已经2026年8月21日应急管理部第24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
0评论2026-09-1716
绿色勘查绿色矿山系列国家标准发布
9月11日,在中国国际矿业大会绿色发展成果发布会上,一批国家级、国际级地质矿业领域标准规范正式发布。其中,《绿色矿山建设规
0评论2026-09-1712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公布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2026年8月31日应急管理部令第22号公布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煤矿
0评论2026-09-0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