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矿产资源法》《土地复垦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厅于2026年4月30日对《陕西陕煤澄合矿业有限公司二矿分公司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神木市店塔镇王塔煤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2026年5月9日对《府谷县普泉煤业有限公司府谷县老高川乡普泉煤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2026年5月14日对《榆林市神树畔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榆林市榆阳区神树畔煤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2026年6月5日对《府谷县顺垣煤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上述5个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及评审意见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公示日起7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的可向省自然资源厅反馈。以单位名义反馈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7月7日
联系地址:西安市劳动南路180号
联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
邮 编:710082
联系电话:029-84333044
附 件:
附件1:陕西陕煤澄合矿业有限公司二矿分公司矿区生态修复方案.pdf
附件3:府谷县普泉煤业有限公司府谷县老高川乡普泉煤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pdf
附件4:榆林市神树畔矿业投资有限公司榆林市榆阳区神树畔煤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