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自然资公告〔2026〕763号
根据《矿产资源法》《土地复垦条例》等有关规定,《陕西陕煤澄合矿业有限公司王村煤矿斜井矿区生态修复方案(闭坑)》《凤县尖端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尖端山铅锌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洛南县金木矿业有限公司陕西省洛南县驾鹿乡水草坪金矿(1500米标高以下)矿区生态修复方案》通过审查,公示期内无异议,现予公告。
方案实施所在地的市、县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对矿山企业落实方案的监督指导,确保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按期完成。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6月30日
陕自然资公告〔2026〕763号
根据《矿产资源法》《土地复垦条例》等有关规定,《陕西陕煤澄合矿业有限公司王村煤矿斜井矿区生态修复方案(闭坑)》《凤县尖端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尖端山铅锌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洛南县金木矿业有限公司陕西省洛南县驾鹿乡水草坪金矿(1500米标高以下)矿区生态修复方案》通过审查,公示期内无异议,现予公告。
方案实施所在地的市、县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对矿山企业落实方案的监督指导,确保方案确定的各项任务按期完成。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6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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