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土地复垦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和《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陕国土资环发〔2017〕11号)要求,我厅于2025年9月12日对《府谷县弘建煤矿有限公司府谷县老高川乡弘建煤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2025年9月25日对《陕西澄城董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澄城县董东煤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2025年10月24日对《陕西永明煤矿有限公司子长县永明煤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子长县甄家沟煤业有限公司子长市甄家沟煤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2025年10月31日对《榆林巨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榆神矿区高家界煤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上述5个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及评审意见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公示日起7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的可向省自然资源厅反馈。以单位名义反馈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12月11日
联系地址:西安市劳动南路180号
联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
邮编:710082
联系电话:029-84333044
附件:
附件1:府谷县弘建煤矿有限公司府谷县老高川乡弘建煤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附件2:陕西澄城董东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澄城县董东煤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附件3:陕西永明煤矿有限公司子长县永明煤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附件4:子长县甄家沟煤业有限公司子长市甄家沟煤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附件5:榆林巨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榆神矿区高家界煤矿矿区生态修复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