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7日,应急管理部第17次部务会议修订通过了《煤矿安全规程》,该规程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是煤矿安全领域的重要举措,对煤矿行业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核心修订内容
立法理念转型:
从“事故追责”转向“风险预控”,要求企业建立“双重预防机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
责任主体强化:
规定煤矿必须配备技术负责人制度。
新增专职副总工程师岗位设置(通风、防冲、防治水)。
灾害防治精细化:
瓦斯治理:强制推行抽采达标、监测预警联动系统;瓦斯抽采达标评判标准提高(煤层瓦斯含量≤6m³/t);新增瓦斯防治能力评估制度(评分低于80分停产整改)。
水害防控:老空水探查“四步工作法”(查全、探清、放净、验准);水文复杂矿井必须配备物探装备;探放水作业执行“三专两探一撤”措施。
冲击地压防治:新增强矿压矿井分类管理制度;建立微震监测系统;新增采掘工作面防冲限员规定;强化巷道支护强度要求。
职业健康转型:
将职业病防治由“辅助条款”升级为独立章节。
首次将职业病防治与安全生产置于同等地位。
应急能力建设:
根据实际情况在井下设置紧急避险设施(救生舱/避险硐室)。
升级安全监控系统技术要求(采样周期≤5s);新增视频智能分析功能要求;强化系统抗干扰能力。
智能化与新技术规范:
明确智能化采掘工作面建设标准。
要求建立集中控制系统和灾害预警平台。
规范新技术在井下的应用;新增防爆锂离子电池动力设备安全标准;规范井下新能源车辆充电安全管理;制定氢能源应用安全防护要求。
对煤矿行业的影响
行业准入门槛提高:
新版规程对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技术装备、人员配置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
这将加速淘汰技术落后、安全条件差的矿井,推动行业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
生产运营成本上升:
新增的瓦斯抽采、监测预警、专职副总工程师等要求将增加煤矿企业的运营成本。
同时,鼓励智能化技术应用也将带来相关资金投入。
成本上升可能影响矿井生产,中小煤矿或在资金压力下面临整合或退出,从而提升行业集中度。
资源接续能力提升:
新版规程将新建大中型矿井开采深度放宽至1200米(2022年表述为新建非突出大中型矿井开采深度(第一水平)不应超过1000m)。
加强对于深部煤炭资源的开发利用,或将提升资源接续能力。
推动智能化矿山建设:
新版规程明确智能化采掘工作面建设标准,要求建立集中控制系统和灾害预警平台,规范新技术在井下的应用。
这将推动煤矿企业加快智能化改造步伐,提高生产效率和安全水平。
职业健康保障加强:
将职业病防治升级为独立章节,首次将职业病防治与安全生产置于同等地位。
这将促使煤矿企业更加重视职业健康工作,加强职业病防治措施,保障从业人员健康。